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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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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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
生产企业 |
四川奇力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九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2334 |
国药准字H2006660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燥湿止痢。用于肠炎痢疾、疖肿外伤发炎、乳腺炎、胆囊炎等症。 |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细菌性痢疾,肠炎、霍乱,也可以用于伤寒、副伤寒、贾第鞭毛虫病、滴虫病等。与制酸剂等药物合用于治疗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儿童酌减。 |
常用量1次0.3g,1日3~4次,症状消失后再服2天。梨形鞭毛虫病疗程为7~10天。 |
副作用 |
大剂量服用,偶有胃部灼热、口干及过敏性麻疹。 |
主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头晕、荨麻疹、药物热、哮喘等,剂量过大时还可引起精神障碍及多发性神经炎。若在本品服用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醒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禁止饮酒。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妇慎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新生儿禁用。 |
成分 |
盐酸小檗碱蒲公英浸膏 |
呋喃唑酮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色,气微,味微咸、苦。 |
本品为黄色片或糖衣片。 |
注意事项 |
请遵医嘱。 |
1.一般不宜用于溃疡病或支气管哮喘患者; 2.口服本品期间饮酒,则可引起双硫仑样反应,表现为皮肤潮红、瘙痒、发热、头痛、恶心、腹痛、心动过速、血压升高、胸闷烦躁等,故服药期间和停药后5天内,禁止饮酒; 3.葡葡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者可致溶血性贫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