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花清瘟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连花清瘟颗粒

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规格

6g*10袋

8克*9袋
生产企业

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菲德力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00040

国药准字H51023766
说明
适应症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g,一日3次。

口服。成人,一次1~2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禁忌

尚不明确。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4.请光眼患者禁用。

成分

连翘、金银花、炙麻黄、炒苦杏仁、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毫克咖啡因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毫克人工牛黄毫克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颗粒;气微香,味微苦

颗粒剂

注意事项

运动员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用药-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服用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对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