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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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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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5g |
每瓶装10g |
生产企业 |
福建永春制药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621 |
国药准字Z53020768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小面积外伤出血,跌扑肿痛 |
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小面积外伤出血,跌扑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克,一日3次;外用适量敷患处。 |
口服,一次1~3克,一日3次;外用适量敷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异常者禁服。 |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异常者禁服。 |
成分 |
三七。 |
三七。 |
性状 |
散剂 |
散剂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外用时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外用时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