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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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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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g |
10mg |
生产企业 |
泉州中侨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瑞森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568 |
国药准字H13020273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小面积外伤出血,跌扑肿痛 |
适用于高血压的患者,尤其各种原因的蛛网膜下隙出血后的脑血管痉挛和急性脑血管病恢复期的血液循环改善。亦被用作缺血性神经元保护和血管性痴呆的治疗,但效果不肯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3克,一日3次;外用适量敷患处。 |
成人常用量:开始一次口服10mg,每日1次,以后可根据情况调整为20mg,每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较少见的有头痛、面部潮红。少见的有头晕、恶心、低血压、足踝部水肿、心绞痛发作,一过性低血压。本品过敏者可出现过敏性肝炎、皮疹,甚至剥脱性皮炎等。 |
禁忌 |
孕妇禁用。肝肾功能异常者禁服。 |
对本品过敏及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三七。 |
主要成份:尼群地平。【成份】化学名:1-甲基乙基-2-甲氧乙基,1,4-二氢-2,6-二甲基-4-(3-硝基苯基)-3,5-吡啶二羧酸酯分子式:C21H26N2O7分子量:418.44 |
性状 |
散剂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外用时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少数病例可能出现血碱性磷酸酶增高。2.肝功能不全时血药浓度可增高,肾功能不全时对药代动力学影响小,以上情况慎用本品。3.绝大多数患者服用此药后仅有可以耐受的轻度低血压反应,但个别患者可出现严重的体循环低血压症状。这种反应常发生在初期调整药量期间或者增加药物用量的时候,特别是合用?-受体阻滞剂时。故服用本品期间须定期测量血压。4.已经证明极少数的患者,特别是那些有严重冠状动脉狭窄的患者,在服用此药或者增加剂量期间,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发生率增加。其机制尚不明了。故服用本品期间须定期作心电图。5.少数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