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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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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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5g |
每袋装1.5g |
生产企业 |
北京汉典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345 |
国药准字Z10980080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复脉,养阴生津。用于气阴两亏,心悸气短,脉微自汗。 |
养心安神。用于心悸失眠,头晕耳鸣。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成分 |
人参、麦冬、五味子。 |
丹参、五味子、石菖蒲、安神膏。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粉末;气香,味酸、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微香,味微苦,酸。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2.本品宜餐后服。3.服本药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