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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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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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
生产企业 |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
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707 |
国药准字H2007369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急慢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肝脏障碍,食物及药物中毒,风湿性关节炎等。 |
利胆:胆囊炎、胆管炎、胆石症以及高胆固醇血症; 保肝:急、慢性肝炎,初期肝硬化; 促消化:腹胀、便秘、口臭、恶心,闷痛等消化不适。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g,一日.3-.6g。 |
口服,一次2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有面红,轻度胃肠不适,减量或停药后即消失。 |
1 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 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 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 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葡醛内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其化学名称为:5-(对-甲氧苯基)-1,2-二硫环戌-4-烯-3-硫酮。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橙红色晶体,无嗅。熔点为111℃,实际上不溶于水,微溶于醇,溶于吡啶、氯仿、苯略溶于醚、丙酮、醇、乙酸。具有强烈苦味。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本品应在医师确诊为肝炎后作为辅助治疗用药。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甲亢病患者慎用本品;怀孕或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 咨询; 本品解酒作用显著,于饭前5-10分钟服用效果更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