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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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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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
生产企业 |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协和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707 |
国药准字H2004046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急慢性肝炎,肝硬化,慢性肝脏障碍,食物及药物中毒,风湿性关节炎等。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g,一日.3-.6g。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遵医嘱,应逐渐减量。 |
副作用 |
偶有面红,轻度胃肠不适,减量或停药后即消失。 |
服用本药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1416例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偶见(发生率<0.5%)头晕、皮疹、腹胀、睡眠障碍以及血红蛋白和白细胞计数异常、总胆红素和转氨酶升高、血小板下降,另有极个别(发生率<0.1%)患者出现头痛、恶心、胃部不适、一过性血糖血肌酐升高。可视具体临床情况而采取相应措施。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和本品中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葡醛内酯 |
双环醇。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本品应在医师确诊为肝炎后作为辅助治疗用药。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