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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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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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g |
25mg |
生产企业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先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770 |
国药准字H2009392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并用于伴有胆汁分泌障碍的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5岁以下小儿一次半片;5岁以上一次1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5mg(一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有面红、轻度胃肠不适,减量或停药后即消失。 |
1、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出疹、皮肤瘙痒,停药即消失。2、消化道:可发生腹胀、腹泻、软便、腹痛、恶心、肠鸣等轻中度胃肠道反应,减少药量或停药后可缓解或消失。3、肝脏:偶有发生血转氨酶(ALT、AST)等升高。4、其它:偶有发生心悸。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2、急性期的肝脏及胆道疾病患者禁用(有增加肝细胞及胆道负荷、有恶化病情的可能)。3、严重肝功能障碍者禁用。4、对茴三硫片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葡醛内酯100毫克, |
茴三硫。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橘黄色至橘红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本品。在动物(大鼠)试验中,连续灌胃至人体用量400-600倍时,病理组织学检查发现有甲状腺萎缩现象,服用本品时请观察甲状腺功能。2、本品的代谢会导致尿液呈现深黄色。但临床上需同时注意由疾病本身引起黄疸而导致的尿色加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