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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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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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
生产企业 |
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708 |
国药准字H2008439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5岁以下小儿一次1片;5岁以上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有面红、轻度胃肠不适,减量或停药后即消失。 |
1 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 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 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 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 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葡醛内酯100毫克。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橙红色晶体,无嗅。熔点为111℃,实际上不溶于水,微溶于醇,溶于吡啶、氯仿、苯略溶于醚、丙酮、醇、乙酸。具有强烈苦味。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8.老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