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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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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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对乙酰氨基酚0.125克;人工牛黄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 |
15g |
生产企业 |
石家庄市华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423 |
国药准字Z20093318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抗过敏药,有消炎止痒作用。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2~3岁12~14公斤0.5~1袋/次;4~6岁16~20公斤1~1.5袋/次;7~9岁22~26公斤1.5~2袋/次;10~12岁28~32公斤2~2.5袋/次;一日3次。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3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
丹皮酚、丁香油。 辅料: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液状石蜡、三乙醇胺、十二烷基硫酸钠、甘油。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黃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的软膏。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外用药,不宜口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