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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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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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gx10袋 |
10g*9袋 |
生产企业 |
修正药业集团长春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234 |
国药准字Z45021504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用法用量 |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袋)一日次数 1~3 10~15 0.5~1 3 4~6 16~21 1~1.5 3 7~9 22~27 1.5~2 3 10~12 28~32 2~2.5 3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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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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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mg,马来酸氯苯那敏.5mg,人工牛黄5mg。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淡橙黄色颗粒。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该药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该药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石药感冒咳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