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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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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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对乙酰氨基酚0.125g,人工牛黄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 |
10g*9袋 |
生产企业 |
通化东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泰诺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255 |
国药准字Z45021504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清热解毒,止咳化痰。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 |
用法用量 |
温水冲服,儿童用量如下: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0.5-1袋,一日3次;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1.5袋,一日3次;7-9岁,22-27公斤,一次用量1.5-2袋,一日3次;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2-2.5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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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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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
金银花枇杷叶百部桔梗天花粉桉油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淡黄色至黄色或淡黄橙色颗粒。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或长方形块;具桉油气味,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石药感冒咳嗽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