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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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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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袋 |
每粒装0.66g |
生产企业 |
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 |
通化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1407 |
国药准字Z2005048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 |
清热消炎。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感冒发烧。 |
用法用量 |
温水冲服。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困倦、厌食、恶心、皮疹、皮肤瘀斑。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人工牛黄,辅料为蔗糖。 |
柴胡、黄芩。辅料为聚乙二醇、丙二醇、聚山梨酯。 |
性状 |
为白色、淡白色、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粘稠混悬液;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