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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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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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袋 |
每瓶装120ml |
生产企业 |
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1407 |
国药准字Z5102251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 |
疏散风热,清热止咳。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汗出不爽、鼻塞流涕、咳嗽咽痛。 |
用法用量 |
温水冲服。 |
口服。初生儿至一岁,一次5毫升,二至三岁,一次5~10毫升,四至六岁,一次10~15毫升,七至十二岁,一次15~20毫升,一日3~4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困倦、厌食、恶心、皮疹、皮肤瘀斑。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人工牛黄,辅料为蔗糖。 |
金银花,连翘,牛蒡子,薄荷,荆芥穗,黄芩,栀子(炒),苦杏仁,桔梗,前胡等15味。 |
性状 |
为白色、淡白色、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恶寒发热,无汗、咽痒咳嗽,咽不红肿。3.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4.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及时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