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袋 |
5gx10袋 |
生产企业 |
赤峰蒙欣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1407 |
国药准字H1302359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咳嗽、咳痰。 |
用法用量 |
温水冲服。 |
口服。成人一次2包,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困倦、厌食、恶心、皮疹、皮肤瘀斑。 |
有恶心、胃肠道不适、头晕、嗜睡、口干、恶心、皮肤过敏等反应。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肺出血、急性胃肠炎及肾炎患者禁用。 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人工牛黄,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盐酸异丙嗪、愈创木酚磺酸钾、枸橼酸喷托维林。 |
性状 |
为白色、淡白色、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 |
本品为粉红色颗粒;味甜、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青光眼、膀胱颈梗阻、幽门及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4.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