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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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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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5cm*10cm*10贴 |
3贴*2片*3袋(修正) |
生产企业 |
湖北威仕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科尔沁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156 |
国药准字Z15021517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性关节炎、肌肉疼痛,关节肿痛。 |
解毒,消肿,止痛,燥“黄水”。用于骨质增生,风湿性关节炎,腰腿疼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 |
外用。每十二小时左右更换一次,贴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红痒。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皮肤破溃处禁用。 |
成分 |
伤湿止痛流浸膏、水杨酸甲酯、薄荷脑、冰片、樟脑、芸香浸膏、颠茄流浸膏。 |
透骨草、川附子、白附子、制草乌、制川乌、天南星、鸡血藤、薄荷脑、冰片、樟脑。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绿色至淡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本品为浅褐色的橡胶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2.忌生冷、油腻食物。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孕妇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本品为局部疼痛的对症用药,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应去医院就诊。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若出现皮肤发红、瘙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反应时应停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橡胶膏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