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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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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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25gx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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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皇象铁力蓝天制药有限公司 |
肇庆星湖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2912 |
国药准字Z44021457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肃肺化痰,消炎止咳。用于感冒咳嗽,痰多气喘;上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片)一日次数 1~310~150.5~1 4~616~211~1.5一日3次 7~922~271.5~2 10~1228~322~2.5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鱼腥草素钠、亚硫酸氢钾苯丙酮(止咳酮)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
紫花杜鹃、板栗壳、鱼腥草素钠、亚硫酸氢钾苯丙酮。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或淡橙黄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有鱼腥味。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项下罗列与化学药品关联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 1、本药含有鱼腥草素钠、亚硫酸氢钾苯丙酮。鱼腥草素钠为抗菌药,单用时日服剂量一般不得超过 270mg;亚硫酸氢钾苯丙酮(止咳酮)为镇咳药,单用时一次剂量一般不得超 过 50mg,日服用剂量不明确。 2 、亚硫酸氢钾苯丙酮(止咳酮)单独使用时主要不良反应为个别病人有口干、胸闷、恶心、头晕等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