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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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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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cm*10cm |
50mg*12粒*2板 |
生产企业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新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749 |
国药准字H14022767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性关节炎、肌肉疼痛,关节肿痛。 |
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关节强硬性脊椎炎及痛风等。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 |
口服。成人,一次50毫克(1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有皮肤过敏反应。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成分 |
伤湿止痛流浸膏、水杨酸甲酯、薄荷脑、冰片、樟脑、芸香浸膏、颠茄流浸膏。辅料为相机、氧化锌、松香、凡士林、羊毛脂。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洛芬。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绿色至淡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本品为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孕妇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为局部疼痛的对症用药,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应去医院就诊。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运动员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