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对乙酰氨基酚0.12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 |
每袋重10g(含对乙酰氨基酚0.2g) |
生产企业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忠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104 |
国药准字Z4502239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等症状。 |
解热镇痛。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用法用量 |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2~3岁,12~14公斤,0.5-1片/次,一日3次。4~6岁,16~20公斤,1~1.5片/次,一日3次。7~9岁,22~26公斤,1.5~2片/次,一日3次。10~12岁,28~32公斤,2~2.5片/次,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1.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2.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3.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12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糊精、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
本品主要成份金盏银盘。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1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6.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1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1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