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对乙酰氨基酚0.12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 |
0.4g |
生产企业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佑华制药(乐山)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104 |
国药准字H1999377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流涕等症状。 |
用于缓解感冒初期的发热。 |
用法用量 |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2~3岁,12~14公斤,0.5-1片/次,一日3次。4~6岁,16~20公斤,1~1.5片/次,一日3次。7~9岁,22~26公斤,1.5~2片/次,一日3次。10~12岁,28~32公斤,2~2.5片/次,一日3次。 |
口服。一次用量: 1.1~2岁1包。 2.3-5岁1.5包。 3.6-8岁2包。 4.9-13岁2.5~3包。 5.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包,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12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辅料为:淀粉、蔗糖、糊精、羧甲基淀粉钠、硬脂酸镁。 |
本品每包含牛磺酸0.4克,辅料为:蔗糖、葡萄糖、纤维素、柠檬黄。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黄色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仅限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