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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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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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cm*10cm |
每粒装0.3g(含扑热息痛0.1g) |
生产企业 |
黄石卫生材料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万岁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954 |
国药准字Z10983030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湿,活血止痛。本品用于风湿性关节炎、肌肉疼痛,关节肿痛。 |
舒筋活络,祛瘀止痛,活血驱风。本品用于风湿性关节炎,肥大性腰椎炎,肥大性胸椎炎,颈椎炎,坐骨神经痛,腰肌劳损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饭后服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胃肠不适者慎服。 2.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眼花,口舌、四肢及全身发麻,畏寒,继之瞳孔散大,视觉模糊,呼吸困难,手足抽搐,躁动及大小便失禁应停服,迅速去医院就诊 |
禁忌 |
孕妇慎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 2.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3.禁止与酒同服 |
成分 |
主要成份:冰片,薄荷脑,颠茄流浸膏,芸香浸膏,樟脑,生草乌,生川乌,乳香,没药,生马钱子,丁香,肉桂,荆芥,防风,老鹳草,香加皮,积雪草,骨碎补,白芷,山柰,干姜,水杨酸甲酯,士的宁。 |
白芷、续断、防风、川加皮、杜仲、红花、三七、千年健、防已、海风藤、制草乌、对乙酰氨基酚等23味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绿色至淡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棕色的粉末;味苦、甘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孕妇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为局部疼痛的对症用药,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应去医院就诊。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该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该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 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该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该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 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 5.服用该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 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 7.该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该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 8.对诊断的干扰: (1)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 (2)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 (3)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性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 (4)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 儿童用药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该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