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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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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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25g |
0.3783g*24粒(威安) |
生产企业 |
陕西海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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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28 |
国药准字H10940261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化瘀、止痛。用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 |
本品为抗酸收敛药。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胃酸过多和十二指肠球炎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 3~ 5粒,一日 3次。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饭后用水送服。l疗程1~2个月。 |
副作用 |
偶见头晕。 |
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失眠、恶心、腹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三七 儿茶 渐贝母 海螵蛸 甘草 延胡索 黄芪 白及 百合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铝酸铋66.7mg,重质碳酸镁133.3mg,碳酸氢钠66.7mg,甘草浸膏粉100mg,弗朗鼠李皮8.3mg,茴香粉3.3mg。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的颗粒,味微苦、微涩。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棕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用药不可间断,服药后十天左右,自觉症状可见减轻或消失,但这只说明病情的好转,并不表示已经痊愈,仍应按上述用法用量继续用药,直到完成一个疗程。病愈后,为避免复发,可将剂量减至一日3~6粒,在主餐后服用。(2)服用本品时,一般不需禁忌任何食品,但如有严重胃病者,因禁忌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