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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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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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g |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省抚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256 |
国药准字Z20083318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湿,活血止痛,用于风湿性关节炎、肌肉疼痛,关节肿痛。 |
具有祛风止痛的功效。用于骨质增生,风湿性关节炎,风湿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服。 2、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忌服。 3、禁止与酒同服。 |
成分 |
生草乌、生川乌、乳香、没药、生马钱子、丁香、肉桂、荆芥、防风、老鹳草、香加皮、积雪草、骨碎补、白芷、山柰、干姜、水杨酸甲酯、薄荷脑、冰片、樟脑、芸香浸膏、颠茄流浸膏。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立德粉、凡士林、羊毛脂、液状石膏、二甲基亚砜、抗氧剂1010。 |
制川乌、制草乌、秦艽、白芷、甘草、粉萆薢、穿山龙、薏苡仁、天南星(炙)、红花、当归、徐长卿。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绿色至淡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褐色的粉末;味微有麻辣感。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 2.忌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孕妇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为局部疼痛的对症用药,治疗风湿性关节炎应去医院就诊。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运动员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和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