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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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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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克(相当于总药材3g) |
每丸重6g;每100丸重20g |
生产企业 |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111 |
国药准字Z23021066 |
说明 | ||
适应症 |
敛气生津,补益肺肾。用于头晕,失眠,自汗盗汗,气短口干及神经衰弱。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用法用量 |
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五味子。辅料为蔗糖。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泽泻、木通、车前子、当归、地黄、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酸、甜。 |
本品暗黄色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糖尿病患者慎用。 2.本品宜餐后服。 3.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龙胆泻肝丸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龙胆泻肝丸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龙胆泻肝丸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龙胆泻肝丸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