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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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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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相当于总药材3g) |
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g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115 |
国药准字Z22020131 |
说明 | ||
适应症 |
敛气生津,补益肺肾。用于头晕,失眠,自汗盗汗,气短口干及神经衰弱。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用法用量 |
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突发耳聋耳鸣者禁用。 |
成分 |
五味子。辅料为蔗糖。 |
磁石(煅)、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竹叶、柴胡。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酸、甜。 |
本品为棕黑色的球型或类球型浓缩丸;味甘,微酸。 |
注意事项 |
1.糖尿病患者慎用。 2.本品宜餐后服。 3.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 6.突发耳鸣耳聋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