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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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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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g |
320g/听 |
生产企业 |
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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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126 |
H20170172 |
说明 | ||
适应症 |
开胃健脾。用于脾胃虚弱、身体羸瘦、食欲不振、大便稀溏。 |
本品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 1.厌食和其相关的疾病; -因代谢应激,如创伤或烧伤而引起的食欲不振 -神经性/精神性疾病或损伤 - 意识障碍 - 心/肺疾病的恶病质 癌性恶病质和肿瘤治疗的后期 - 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 2.机械性胃肠道功能紊乱; - 颌面部损伤 - 头颈部肿瘤 - 吞咽障碍 - 上消化道阻塞,如食管狭窄 3.危重疾病; - 大面积烧伤 - 创伤 - 脓毒血症 -大手术后的恢复期 4.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
用法用量 |
嚼服,一次2~3片,一日1~2次。 |
口服或管饲喂养。 在洁净的容器中注入500ml温开水,加入本品1听(320g),充分混合。待粉剂完全溶解后,再加温开水至1500ml,轻轻搅拌混匀。也可用所附的小匙,取9平匙,溶于50ml温开水中充分混合,待完全溶解后,加温开水至200ml以满足少量使用的要求。管饲喂养时,先置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端部分。正常滴速为每小时100-125ml(开始时滴速宜慢)。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成份的需求。高代谢病人(烧伤、多发性创伤),每天可用到4000kcal以适应机体对能量需求的增加。对初次胃肠道喂养的病人,初始剂量最好从每天1000kcal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剂量和使用方法根据病人需要,由医师处方而定。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摄入过快或严重超量时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肠道不良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肠道功能衰竭患者禁用,其他详见说明书。 |
成分 |
党参、茯苓、山药、莲子、白扁豆(炒)、薏苡仁(炒)、芡实(炒)、白术(炒)、陈皮、冬瓜子(炒)、鸡内金,甘草(蜜炙)。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酪蛋白、植物油、麦芽糖糊精、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 |
性状 |
本品为灰褐色的片;气香,味甘。 |
本品为微黄色或淡黄色的细粉,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孕妇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便溏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肠道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2 完全性肠道梗阻患者禁用; 3 严重腹腔内感染患者禁用; 4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5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有先天性代谢障碍的患者禁用; 6 顽固性腹泻等需要进行肠道休息处理的患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