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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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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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g |
0.5gx10袋/盒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云南裕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910 |
国药准字Z53020317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化积。用于小儿脾胃不健、乳食停滞所致的脘腹胀满,食欲不振,面黄肌瘦,大便不调。 |
健脾、消食、止泻。用于消化不良,乳食不进,腹胀,大便次数增多。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60粒),一岁以内一次1克(10粒),一至二岁一次2克(20粒),二至四岁一次3克(30粒),四岁以上小儿一次4克(40粒),一日2次。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瓶(袋),周岁以内一次半瓶(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白术(炒)、枳实(炒)、鸡内金(醋炙)、槟榔(炒焦)、草豆蔻、木香、荸荠粉。 |
白扁豆(炒)、山药、白术(炒)、鸡内金(炒)、川贝母、木香(炒)、碳酸氢钠、牛黄。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香,味苦、微甜。 |
本品为淡黄色的粉末;气香,味咸、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等食物。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3.服药2~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 3.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