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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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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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3g |
每10粒重1.8g |
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157 |
国药准字Z11020065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化积。用于小儿脾胃不健引起的乳食停滞,脘腹胀满,食欲不振,面黄肌瘦,大便不调。 |
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血凝滞,小腹胀疼,经期腹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以内每次服半丸,一岁至二岁每次服1丸,二岁至四岁每次服1丸半,四岁以上每次服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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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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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术(炒)、枳实(炒)、木香、草豆蔻、鸡内金(醋炙)、槟榔(炒焦)、荸荠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延胡索(醋制)、五灵脂(醋炒)、丹参、蒲黄(炭)。包衣辅料为蔗糖、滑石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大蜜丸;气香,味苦、微甜。 |
本品为糖衣浓缩丸,除去糖衣后,显黑棕色至黑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脾胃虚弱,食积不化,大便稀溏者不宜服用。 3.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它不良反应者,应及时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服用前应出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 7.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 8.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