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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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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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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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广东南国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157 |
国药准字Z44021284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化积。用于小儿脾胃不健引起的乳食停滞,脘腹胀满,食欲不振,面黄肌瘦,大便不调。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岁以内每次服半丸,一岁至二岁每次服1丸,二岁至四岁每次服1丸半,四岁以上每次服2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10毫升(0.5支-1支),一日2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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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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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术(炒)、枳实(炒)、木香、草豆蔻、鸡内金(醋炙)、槟榔(炒焦)、荸荠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广藿香油、紫苏叶油、白芷、苍术、厚朴(姜制)、生半夏、茯苓、陈皮、大腹皮、甘草浸膏。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大蜜丸;气香,味苦、微甜。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贮存略有沉淀);味辛、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脾胃虚弱,食积不化,大便稀溏者不宜服用。 3.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它不良反应者,应及时就医。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9.服用前应出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乙醇(酒精)40%~50%,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