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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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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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丸重40mg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039 |
国药准字Z20100020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用于脾胃不健,腹胀久泻,面黄肌瘦,消化不良,食欲不振。 |
清热燥湿止泻,行气宽中止痛。用于急性腹泻之湿热证,症见大便泄泻、泻下急迫或泻下不爽,腹胀或腹痛,恶心,口干,小便短黄,舌苔白腻或黄腻,脉濡或滑。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2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用药期间偶见肝功能异常和恶心。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麦芽(炒)、苍术(生、米泔水拌炒各半)、陈皮、山药、茯苓、芡实(麸炒)、六神曲(麸炒)、山楂(去核、炒)、甘草。 |
厚朴提取物、黄连提取物、干姜油、木香油。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大蜜丸;味甘、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滴丸;气香,味苦、辛凉。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为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3.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食欲不振,脘腹作胀。4.哺乳期妇女慎用。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适用范围不包括食物中毒、感染或药物所致腹泻者。 2.可配合常规口服补液或静脉补液治疗。 3.请严格按照用法用量使用。 4.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特殊人群(如儿童、妊娠期、哺乳期和月经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心律失常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