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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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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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20粒重1g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039 |
国药准字Z37020106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消食。用于脾胃不健,腹胀久泻,面黄肌瘦,消化不良,食欲不振。 |
调气止痛,健胃消食。用于胃脘胀闷,胃口疼痛,呃逆,暧腐吞酸,腹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5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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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麦芽(炒)、苍术(生、米泔水拌炒各半)、陈皮、山药、茯苓、芡实(麸炒)、六神曲(麸炒)、山楂(去核、炒)、甘草。 |
厚朴(姜制)、枳实(麸炒)、槟榔、香附(醋炒)、木香、苍术(米泔水炒)、砂仁、白术(麸炒)、莱菔子(炒)、山楂(炒)等14味。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大蜜丸;味甘、微苦。 |
本品为褐色的水丸或糖衣丸;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为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3.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食欲不振,脘腹作胀。4.哺乳期妇女慎用。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3.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