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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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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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块重5.0g |
每袋装2g |
生产企业 |
江苏新海康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金兴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46 |
国药准字Z13022038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胃补脾,消滞化食。用于脾胃不和所致的消化不良,身体衰弱,面色萎黄,腹胀便溏。 |
健脾开胃,消食化积,用于小儿因脾胃不和引起的食积胀满,饮食停滞,呕吐泄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婴儿一次1~2块,四岁以上儿童一次3~4块;成人一次5~6块;一日1~2次。 |
口服,小儿一次0.5克,每日3次,周岁以内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山药芡实薏苡仁莲子白扁豆(炒)茯苓谷芽(炒)六神曲(炒)党参山楂白术(麸炒)陈皮鸡内金(炒)糯米(炒) |
鸡内金、六神曲。辅料为蔗糖、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黄白色块状物,气香,味甜。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白色粉末;味甜。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及油腻食物。 2.服药二周后症状未见好转,应及时去医院咨询医师。 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