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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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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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块重8.3g |
每袋装1.2g |
生产企业 |
江苏新海康制药有限公司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515 |
国药准字Z20090963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益胃。用于老年、小儿及病后脾胃虚弱,消化不良,面色萎黄,腹胀便溏。 |
消食化滞,健脾和胃。用于脾胃不和,消化不良,食欲不振,便秘,食滞,疳积。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早晚饭前热水化开炖服,亦可干服,开水溶化后放入微波炉加热效果更佳,一次3~4块,婴儿一次1~2块。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1—3岁一次1—2袋,3—7岁一次2—3袋,一日3次;成年人一次3—4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有腹泻等不良反应报告。 |
禁忌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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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党参(炒)、白术(炒)、茯苓、山药(炒)、薏苡仁(炒)、莲子、芡实(炒)、白扁豆(炒)、陈皮。辅料为米粉、蔗糖、麻油。 |
山楂、六神曲(炒)、麦芽(炒)、鸡内金(炒)、槟榔、陈皮。 |
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扁圆形块状;气香;味甜;在温开水中易溶散 |
本品为棕色颗粒;气微,味甘、微酸。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为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脾虚泄泻,大便溏薄,次数多者应慎用或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1周症状不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5.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