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块重8.3g |
每袋装15g |
生产企业 |
江苏新海康制药有限公司 |
甘肃兰药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515 |
国药准字Z62020982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益胃。用于老年、小儿及病后脾胃虚弱,消化不良,面色萎黄,腹胀便溏。 |
止咳祛痰,消食化滞,活血散瘀。用于咳嗽痰多,消化不良,食积腹胀,跌扑瘀肿。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早晚饭前热水化开炖服,亦可干服,开水溶化后放入微波炉加热效果更佳,一次3~4块,婴儿一次1~2块。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15克(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党参(炒)、白术(炒)、茯苓、山药(炒)、薏苡仁(炒)、莲子、芡实(炒)、白扁豆(炒)、陈皮。辅料为米粉、蔗糖、麻油。 |
本品为沙棘制成的颗粒剂,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扁圆形块状;气香;味甜;在温开水中易溶散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酸、微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为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