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块重8.3g |
每片重0.6g |
生产企业 |
江苏新海康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515 |
国药准字Z20063686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益胃。用于老年、小儿及病后脾胃虚弱,消化不良,面色萎黄,腹胀便溏。 |
健胃消食,理气止痛。用于胃肠虚弱,消化不良,胸膈满闷,腹痛呕吐,肠鸣泄泻。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早晚饭前热水化开炖服,亦可干服,开水溶化后放入微波炉加热效果更佳,一次3~4块,婴儿一次1~2块。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党参(炒)、白术(炒)、茯苓、山药(炒)、薏苡仁(炒)、莲子、芡实(炒)、白扁豆(炒)、陈皮。辅料为米粉、蔗糖、麻油。 |
党参、白术、茯苓、苍术、香附、陈皮、厚朴、豆蔻、半夏曲、木香、六神曲、藿香油等味。 |
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扁圆形块状;气香;味甜;在温开水中易溶散 |
本品为棕褐色片;气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急性肠炎腹泻,主要表现为腹痛、水样大便频繁,或发烧。 3.糖尿病患者慎用。 4.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哺乳期妇女慎用。3.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