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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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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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2g |
7cmx10cm/贴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104 |
国药准字Z53021362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和胃,理气镇痛。用于“赫依协日”,“宝日”,“巴达干”病引起的胃脘胀满,上腹疼痛诸症。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本品用于风湿关节疼痛、肌肉痛,扭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外用,贴于患处。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皮肤过敏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诃子,五灵脂,寒水石(煅),土木香,胡黄连。 |
复方一枝蒿流浸膏、颠茄流浸膏、薄荷脑、樟脑、冰片、冬青油。辅料为橡胶、氧化锌、松香、凡士林、羊毛脂等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微苦、涩。 |
本品为淡绿黄色至淡黄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服用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为外用药。 2. 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 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 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5. 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若有肤色红、皮肤刺痒或其它不适等过敏现象时应停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 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