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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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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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粒重2g |
0.4g*12粒*5板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 |
辽宁上药好护士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104 |
国药准字Z20044071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和胃,理气镇痛。用于“赫依协日”,“宝日”,“巴达干”病引起的胃脘胀满,上腹疼痛诸症。 |
活血化瘀,通络定痛。用于瘀血阻络的痹证,症见肌肉关节疼痛剧烈,多呈刺痛感,部位固定不移,痛处拒按,有硬节或瘀斑。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6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诃子,五灵脂,寒水石(煅),土木香,胡黄连。 |
乳香(炙)、威灵仙、红花、丹参、没药(炙)、川牛膝、川芎、当归、簧黄、香附(炙)、黄芪(炙)。 |
性状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香,味微苦、涩。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棕色的粉末;味辛、微甘。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服用一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3.凡脾胃虚弱,食入难消,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 4.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服药1周症状无改善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