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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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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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克 |
12gx6袋/盒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245 |
国药准字Z13020422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开胃。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
疏肝开郁,导滞和中。用于肝胃不和引起的胃脘胀痛,胸胁满闷,呕吐吞酸,腹胀便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党参、白术(炒)、陈皮、枳实(炒)、山楂(炒)、麦芽(炒)。 |
厚朴(姜制)、香附(醋制)、白芍(麸炒)、柴胡(醋制)、青皮(醋炒)香橼、陈皮、檀香 、 豆蔻、枳壳、 鸡内金(炒)等。 |
性状 |
该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小蜜丸或大蜜丸;味微甜、微苦。 |
本品为白色的水丸;气清香,味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 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 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哺乳期妇女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