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9克 |
每100粒重6g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山东孔圣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245 |
国药准字Z19993363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开胃。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
行气化湿,健脾和胃。用于湿浊中阻、脾胃不和所致的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恶心、嗳气纳呆。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6~9克(1~1.5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党参、白术(炒)、陈皮、枳实(炒)、山楂(炒)、麦芽(炒)。 |
木香、砂仁、醋香附、槟榔、甘草、陈皮、厚朴、枳壳(炒)、苍术(炒)、青皮(炒)、生姜。 |
性状 |
该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小蜜丸或大蜜丸;味微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 2.忌生冷油腻食物。 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送服。 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的阴液亏损者慎用。 5.本药对气机郁滞,肝气犯胃的胃痛窜走者效果好,不适用于其他证侯的胃痛。 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胃痛加重或其他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