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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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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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
生产企业 |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东北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026 |
国药准字Z20025390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开胃。用于脾胃虚弱,脘腹胀满,食少便溏。 |
健胃消食。用于脾胃气滞,食积内停所致的脘腹胀满,腹泻便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30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党参、白术(炒)、陈皮、枳实(炒)、山楂(炒)、麦芽(炒)。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乌梅、山楂、神曲。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棕褐色的黏稠液体 |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味酸,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肠结核腹泻,主要表现为午后低烧、盗汗、手足心热、晨时腹泻。3.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脘腹作胀,不欲饮食。4.糖尿病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