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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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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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5g |
每袋装1.2g |
生产企业 |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
西藏藏医学院藏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2032 |
国药准字Z54020118 |
说明 | ||
适应症 |
开胃健脾。用于脾胃虚弱、身体羸瘦、食欲不振、大便稀溏。 |
温胃益火。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寒性腹泻。 |
用法用量 |
嚼服,一次2~3片,一日1~2次。 |
一次1.2克,一日1~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党参、茯苓、山药、莲子、白扁豆(炒)、薏苡仁(炒)、芡实(炒)、白术(炒)、陈皮、冬瓜子(炒)、鸡内金,甘草(蜜炙)。 |
石榴子、肉桂、荜茇、红花、豆蔻。 |
性状 |
本品为灰褐色的片;气香,味甘。 |
本品为浅红棕色粉末;气微香、味酸、辣。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孕妇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便溏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阴虚火旺者,症见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大便干等。3.合并患有感冒,肺炎等热性病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药七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