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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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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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5g |
0.25gx6粒/盒 |
生产企业 |
吉林高邈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长江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349 |
国药准字H2008361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血败毒,消肿止痛。用于脏腑毒热,血液不清引起的梅毒,血淋,白浊,尿道刺痛,大便秘结,疥疮,痈疽疮疡,红肿疼痛。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 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 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毒螺旋体的合并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4次。 |
口服,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 成人用量: 1、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病奈瑟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 Og(4粒)。 2、对其他感染的治疗:第1日,0. 5g(2粒)顿服,第2~5日,一日0. 25g(1粒)顿服;或一日0.5g(2粒)顿服,连服3日。 小儿用量: 1、治疗中耳炎、肺炎,第1日,按体重10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2粒)),第2— 5日,每日按体重5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25g (1粒))。 2、治疗小儿咽炎、扁桃体炎,一日按体重12mg/kg顿服(一日最大量不超过0.5g(2粒)),连用5日。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病人对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因不良反应而中断治疗者约为0.3%。 不良反应中消化道反应占大多数,主要症状包括腹泻(稀便),上腹部不适(痛或痉挛),恶心、呕吐,偶见腹胀。一般为轻至中度。 偶见肝转氨酶可逆性升高,发生率与其它大环内酯类抗。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对阿奇霉素或其它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病人,禁忌使用阿奇霉素胶囊剂。 |
成分 |
大黄,蒲公英,陈皮,木鳖子,白芷,天花粉,金银花,黄柏,乳香,当归,赤芍,甘草,蛇蜕,干蟾,蜈蚣,全蝎,芒硝。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奇霉素。 化学名称:(2R,3S,4R,5R,8R,10R,11R,12S,13S,14R)-13-[(2,6-二脱氧-3-C-甲基-3-O-甲基-α-L-核-已吡喃糖基)氧]-2-乙基-3,4,10-三羟基-3,5,6,8,10,12,14-七甲基-11-[[3,4,6-三脱氧-3-(二甲氨基)-β-D-木-已吡喃糖基]氧]-1-氧杂-6-氮杂环十五烷-15酮。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褐色的粉末,气腥,味苦涩。 |
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孕妇忌服。 |
1.进食可影响阿奇霉素的吸收,故需在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口服。 2.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 3.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有些因阿奇霉素引起的反应可反复发作,需较长期观察和治疗。 5.同其他抗生素一样,应注意观察包括真菌在内的非敏感菌所致的二重感染症状。 6.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