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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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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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l/瓶 | |
生产企业 |
广西大力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200 |
国药准字Z51020954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补血。用于气血两亏,倦怠,乏力。 |
用于改善神经衰弱所致头晕、头痛、乏力、心悸以及失眠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1.糖尿病患者慎用; 2.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成分 |
党参、杜仲(盐水炒)、黄芪(炙)、白芍(炒)、山药、甘草(炙)、白术(炒)、川芎、当归、黄精(制)、茯苓、玉竹(制)。辅料:白酒、蔗糖。 |
五味子。辅料为蔗糖、香精、防腐剂(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微甘。 |
本品为糖浆剂。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风寒或风热者慎服。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对酒精过敏者禁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糖尿病患者慎用; 2.本品宜餐后服; 3.服用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