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0mg*12s | |
生产企业 |
广西大力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200 |
国药准字H20120005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补血。用于气血两亏,倦怠,乏力。 |
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和直立性头晕;改善由Shy-Drager综合征或家族性淀粉样多神经病所致的直立性低血压、直立性头晕和昏厥;改善血液透析患者由于直立性低血压引发的头晕和乏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2次。 |
1.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盒直立性头晕:成人,通常起始剂量为100毫克,每日一次,每隔一天剂量递增100mg,直至适宜的维持剂量,标准维持剂量为每次200mg,一日3次,根据患者年龄和症状可以增减用量,每日服药剂量不超过900毫克。 2.改善由帕金森引起的步态僵直盒直立性头晕:成人通常起始剂量为200毫克-300毫克,每日2-3次口服,每隔数天或一周递增剂量100毫克,直至适宜的维持剂量。标准维持剂量为每次100-200mg,一日3次,根据患者年龄和症状可以增减剂量,每日服药剂量不超过900mg。 3.改善血液透析患者由于直立性低血压引发的头晕和乏力:成人,通常在血液透析前30-60分钟口服200-400mg。根据患者年龄和症状可以酌减剂量,最大服药记录不超过400毫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严重: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0.1%);白细胞减少(<0.1%)、粒细胞缺乏症、嗜中性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频度不明)。 2.其它(>1%):幻觉、头痛、轻度头痛、恶心、血压升高(详见说明书)。 |
禁忌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对本品过敏;闭角型青光眼;吸入含卤素的麻醉剂等患者禁用。 |
成分 |
党参、杜仲(盐水炒)、黄芪(炙)、白芍(炒)、山药、甘草(炙)、白术(炒)、川芎、当归、黄精(制)、茯苓、玉竹(制)。辅料:白酒、蔗糖。 |
本品主要成分为屈昔多巴。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微甘。 |
本品内容物为淡黄色或浅褐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风寒或风热者慎服。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对酒精过敏者禁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高血压、动脉硬化、甲状腺机能亢进患者慎用。 2.帕金森等患者起始剂量从低剂量开始,谨慎地增至维持剂量(详见说明书)。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