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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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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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
生产企业 |
广西大力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时代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200 |
国药准字Z43020251 |
说明 | ||
适应症 |
益气补血。用于气血两亏,倦怠,乏力。 |
本品用于益气解表,疏风散寒,祛痰止咳。本品用于身体虚弱﹑感受风寒所致感冒,症见恶寒发热﹑头痛鼻塞﹑咳嗽痰多﹑胸闷呕逆﹑乏力气短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儿童禁用。 |
凡是有寒湿证者慎用,单纯痰热型咳嗽、气喘不宜用本品 |
成分 |
党参、杜仲(盐水炒)、黄芪(炙)、白芍(炒)、山药、甘草(炙)、白术(炒)、川芎、当归、黄精(制)、茯苓、玉竹(制)。辅料:白酒、蔗糖。 |
本品主要成分为党参﹑紫苏叶﹑葛根﹑前胡﹑茯苓﹑半夏(制)﹑陈皮﹑枳壳(炒)﹑桔梗﹑木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微甘。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风寒或风热者慎服。3.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对酒精过敏者禁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7.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