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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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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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 |
3g:9mg:3mg/盒 |
生产企业 |
湖北金龙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592 |
国药准字H2002049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深部真菌和细菌感染用于防治急慢性菌痢和肠炎、百日咳、肺部和消化道的真菌感染、白色念珠菌菌血症、隐球菌性脑膜炎、肺结核等。 |
1.用于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敏感的眼部疾患及外眼部细菌感染。 2.眼用激素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膜及确诊的传染性结膜炎等炎症性疾病,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同时也适用于慢性葡萄膜炎,化学性、放射性、灼伤性及异物穿透性角膜损伤及白内障等眼科手术后的炎症。 3.眼用抗生素用于治疗、预防可能的外眼部细菌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2-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每日3至5次,每次将约1~1.5cm长的药膏涂入结膜囊中。 |
副作用 |
尚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
1.偶有眼部发痒、红肿、结膜红斑现象发生。 2.长期应用可引起眼压升高及白内障。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树枝状角膜炎、眼部分枝杆菌及真菌感染; 2.牛痘、水痘及其他因疱疹性病毒引起的角膜炎、结膜炎; 3.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和角膜上异物未完全去除者。。 |
成分 |
大蒜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妥布霉素与地塞米松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胶丸,内含黄色或淡棕色油状液,具蒜臭。 |
本品为黑褐色至黑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先甜而后苦、涩。 |
注意事项 |
因大蒜素对胃有刺激性且易被胃液破坏,故服用本品时不得咬破,应整粒吞服。 |
1.仅可点入眼部; 2.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与抗生素混合剂有可能发生二重感染,尤其是长期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角膜可能发生真菌感染,产生抗药性菌种,假如二重感染发生时,应给予适当的治疗; 3.对眼用氨基糖苷类有过敏史者应小心使用本品; 4.孕妇、哺乳者、儿童应慎用本品; 5.青光眼患者慎用; 6.如长期应用须定期监测眼压; 7.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