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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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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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 |
100mg*10片 |
生产企业 |
湖北金龙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592 |
国药准字H2017307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深部真菌和细菌感染用于防治急慢性菌痢和肠炎、百日咳、肺部和消化道的真菌感染、白色念珠菌菌血症、隐球菌性脑膜炎、肺结核等。 |
对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大肠杆菌等中从头孢克肟感菌引起的以下感染:急性支气管炎并发作细菌感染、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淋球菌性尿道炎、急性胆道系统细菌性感染、中耳炎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2-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成人及体重30公斤以上儿童:口服,每次0.1g,每日二次;成人重症感染者可增加至每次0.2g,每日二次。儿童:口服,每日用量按成人减半。或按每次每公斤1.5~3.0mg计算给药量,每日二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未见不良反应报道。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或其他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 |
成分 |
大蒜素。 |
本品主要成分是头孢克肟。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胶丸,内含黄色或淡棕色油状液,具蒜臭。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
注意事项 |
因大蒜素对胃有刺激性且易被胃液破坏,故服用本品时不得咬破,应整粒吞服。 |
1.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2.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