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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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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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克*10片 | |
生产企业 |
江苏正大清江制药有限公司 |
第一三共制药(北京)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647 |
国药准字H2002310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深部真菌和细菌感染,用于防治急慢性菌痢和肠炎、百日咳、肺部和消化道的真菌感染、白色念珠菌菌血症、隐球菌性脑膜炎、肺结核等。不推荐常规使用,建议若其他抗感染药无效或不能耐受时选用。 |
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泌尿、生殖、消化、呼吸系统和皮肤、软组织等急慢性细菌感染。包括内科、外科、泌尿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等病人。 |
用法用量 |
大蒜素胶囊: 口服。一次40mg,一日3次,儿童酎减或遵医嘱。 大蒜素软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2粒,一日2-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大蒜素肠溶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40mg,一日4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大蒜素注射液: 静脉滴注,一次60-120mg,儿童酌减。用500-1000ml的5%-10%葡萄糖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次。 |
口服。成人一次0.2~0.3g,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个别病人在静脉滴注时有刺痛感觉,在使用数次后或增加稀释倍数即可消失。如出现全身灼热感、出汗等现象,可减慢滴注速度。使用本品后有蒜臭味。 |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大蒜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 |
性状 |
(1)大蒜素胶囊:内含白色细颗粒;味微甜;微有大蒜的特臭。(2)大蒜素软胶囊:内容物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清液体,具有蒜臭。(3)大蒜素肠溶胶囊:肠溶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有刺激性气味。(4)大蒜素注射液:微黄色澄明液体。具蒜臭。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 |
注意事项 |
1、因大蒜素对胃有刺激且易被胃液破坏,服用本品时不得咬破,应整粒吞服。本品对皮肤、黏膜有刺激,不宜作皮下或肌内注射。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3、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服用。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