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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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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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0.6g |
250ml:50g |
生产企业 |
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4020029 |
国药准字H3202258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消食化痞。用于中毒症、“木布”引起的胃肠溃疡吐血或便血,清除隐热,陈旧热,波动热,消化不良,急腹痛,虫病,黄水病,痞瘤等各种合并症。 |
(1)组织脱水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 (2)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药无效时或眼内手术前准备。 (3)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应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 (4)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 (5)对某些药物逾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 (6)作为冲洗剂,应用于经尿道内作前列腺切除术。 (7)术前肠道准备。 |
用法用量 |
一次3-5g,一日3次。 |
1)利尿。常用量为按体重1~2g/kg,一般用20%溶液250ml静脉滴注,并调整剂量使尿量维持在每小时30~50ml。 (2)治疗脑水肿、颅内高压和青光眼。按体重0.25~2g/kg,配制为15%~25%浓度于30~60分钟内静脉滴注。当病人衰弱时,剂量应减小至0.5g/kg。严密随访肾功能。 (3)鉴别肾前性少尿和肾性少尿。按体重0.2g/kg,以20%浓度于3~5分钟内静脉滴注,如用药后2~3小时以后每小时尿量仍低于30~50ml,最多再试用一次,如仍无反应则应停药。已有心功能减退或心力衰竭者慎用或不宜使用。 (4)预防急性肾小管坏死。先给予12.5~25g,10分钟内静脉滴注,若无特殊情况,再给50g,1小时内静脉滴注,若尿量能维持在每小时50ml以上,则可继续应用5%溶液静滴;若无效则立即停药。 (5)治疗药物、毒物中毒。50g以20%溶液静滴,调整剂量使尿量维持在每小时100~500ml。 (6)肠道准备。术前4~8小时,10%溶液1000ml于30分钟内口服完毕。 小儿常用量: (1)利尿。按体重0.25~2g/kg或按体表面积60g/m2,以15%~20%溶液2~6小时内静脉滴注。 (2)治疗脑水肿、颅内高压和青光眼。按体重1~2g/kg或按体表面积30~60g/m2,以15%~20%浓度溶液于30~60分钟内静脉滴注。病人衰弱时剂量减至0.5g/kg。 (3)鉴别肾前性少尿和肾性少尿。按体重0.2g/kg或按体表面积6g/m2,以15%~25%浓度静脉滴注3~5分钟,如用药后2~3小时尿量无明显增多,可再用1次,如仍无反应则不再使用。 (4)治疗药物、毒物中毒。按体重2g/kg或按体表面积60g/m2以5%~10%溶液静脉滴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水和电解质紊乱最为常见;(2)寒战、发热、过敏、口渴;(3)排尿困难;(4)血栓性静脉炎;(5)外渗可致组织水肿、皮肤坏死;(6)头晕、视力模糊;(7)渗透性肾病。 |
禁忌 |
忌油腻、生、冷、辛辣刺激性食物。 |
(1)已确诊为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无尿患者;(2)严重失水者;(3)活动性颅内出血者(颅内手术除外);(4)急性肺水肿或严重脑充血;(5)糖尿病患者;(6)过敏体质者;(7)肾病患者;肌酐值大于正常者。 |
成分 |
寒水石(制)、天竺黄、红花、肉豆蔻、草果、豆蔻、丁香、诃子、余甘子、檀香、降香、木香、荜发、石榴子、止泻木椰、波棱瓜子、马钱子、藏木香、安息香、渣驯膏、铁粉、榜嘎、獐牙菜、免耳草、巴夏嘎、鲜生马先蒿、甘青青兰、绿绒蒿、亚大黄、蒲公英、炉甘石、欧曲(制)、熊胆、体外培育牛黄、人工麝香。 |
6H14O6, 分子量:182.17)。 辅料:如有需要,适量氢氧化钠调节PH值 |
性状 |
本品为黑色水丸,具特异香气,味苦。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滴注速度不宜过快,滴速为5~10ml/min,以免出现局部坏死;(2)若出现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处理;(3)若出现少尿、无尿等肾功能损伤的表现,应复查K、Na、Cl、BUN、Cr等,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免造成肾衰。(4)使用复方甘露醇注射液12小时后无尿者,应停用。(5)心功能不全者,应慎用。(6)用药期间应监测①血压,②肾功能,③电解质浓度,④尿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