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特灵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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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咳特灵片

小儿咳喘灵颗粒

规格

100片/瓶

每袋装10g
生产企业

广西十万山制药有限公司

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0951

国药准字Z50020437
说明
适应症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平喘。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气管炎,肺炎,咳嗽等。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片,一日2次。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g,3至4岁一次1.5g,5至7岁一次2g。一日3~4次。

副作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禁忌

孕妇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小叶榕、马来酸氯苯那敏。

麻黄,金银花,苦杏仁,板蓝根,石膏,甘草,瓜萎。

性状

本品为黄色的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呈红棕色;味微苦。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3.对本药过敏者P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